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
试卷命制开发与配套阅卷服务单位
公开询比价公告
为顺利开展我中心组织的考试相关工作,现通过公开询比价方式确定试卷命制开发与配套阅卷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询比价人(项目业主):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试卷命制开发与配套阅卷服务。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预算金额:83.55万元。
(五)项目内容:根据考试要求,提供试卷命制开发、配套阅卷及相关配套场地服务。预估试卷命制科数一般不少于10科;预估考试人数一般不少于10000人。
(六)服务时间:2026年。
(七)服务方式:在询比价人的办公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1号10楼)、响应人的办公地点或根据需要的其他方式。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一)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
(二)具有教育机构相关资质。
(三)具有通过消防验收,符合试卷命制开发与配套阅卷相关工作要求的场地,包括相对封闭的环境、全程录像监控、计算机设备、配备安保等条件。
(四)能根据要求按时完成试题命制开发和阅卷工作。试题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客观题、主观题和面试问答题等;客观题试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常识应用、逻辑推理和专业题等;主观题试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公文写作、公文改错、材料分析和议论文写作等。每种题型一般由2名及以上专家进行全新命制开发,不得抄袭、照搬网络原题,命题专家完成试题命制后,需实施审核与组卷流程。阅卷时应配备2名及以上专家在上文中符合响应人资格要求(三)的场地内进行阅卷。
(五)严格履行保密规定,不对外泄露工作相关内容。
(六)具备试卷命制与阅卷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或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三、询比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递交要求:填写询比价文件,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历史业务证明材料寄至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1号申能大厦10楼;邮编200021;收件人:宋先生;收件人电话:63270679。
附件:询比价报价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人才开发评价中心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