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考评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为加强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工作,提升行业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9〕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等文件要求,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评专家库人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职责
质量督导员:参与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巡查工作。
二、遴选范围
全市建设行业从事施工管理、教育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技术培训或考核评价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
(三)熟悉考评流程,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问题处理能力;参与过市级以上工程项目管理、标准编制、质量安全督查或职业能力评价工作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自愿接受中心的考评工作安排与监督管理,按要求完成考评工作任务。
四、认定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评专家库人选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
(二)审核。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对通过审核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后录入市建筑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评专家库,并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质量督导员证》。
(五)聘用。对入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符合续聘条件的专家可续聘,但不得超过3届。
五、申报材料
(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评专家库人选申报表》(word版本);
(二)由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评专家库人选申报表》扫描件(pdf版本);
(三)申请人相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pdf版本)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四)二寸近期免冠彩照。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3127760829@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评专家库遴选报名+姓名”字样);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佳颖 021-63129648。
附件: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评专家库人选申报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人才开发评价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