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特种作业考核评价队伍建设,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关于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交〔2009〕243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库人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职责
(一)质量督导员
应督促考评员客观公正打分,如实反映考核站、考评员的工作情况,具体做法参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技能考核督考岗位职责》。
(二)考评员
应熟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核项目和内容,正确把握技能考核标准和评分方法,具体做法参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员岗位职责》。
(三)监考员
应认真核对考试人员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时组织考试,具体做法参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监考人员岗位职责》。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遴选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相关专业的技术骨干或管理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政策水平,在相关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满足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的相关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自愿接受中心的考评工作安排与监督管理,按要求完成考评工作任务。
(二)分类条件
1.质量督导员
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领域高级技师资格;从事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或考核评价工作15年以上;熟悉考核流程,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问题处理能力。
2.考评员
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操或教学经验;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者优先。
3.监考员
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职业资格;从事建筑施工或培训工作3年以上,熟悉考核纪律要求;原则性强,能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四、认定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库人选申报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
(二)审核。中心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选专家名单。
(三)公示。对通过审核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后录入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库,并颁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培质量督导员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员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培监考员证》。
(五)聘用。对入库人选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符合续聘条件的专家可续聘,但不得超过3届。
五、申报材料
(一)《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库人选申报表》(word版本);
(二)由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库人选申报表》扫描件(pdf版本);
(三)申请人相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扫描件(pdf版本)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四)二寸近期免冠彩照。
六、其他事项
(一)遴选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
(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将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3127760829@163.com(邮件主题注明“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库遴选报名+姓名”字样);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佳颖 021-63129648。
附件: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评专家库人选申报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人才开发评价中心
2025年5月26日